日前,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市公安局经开区分局执法办案中心正式启用,并签订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细则(试行)》。
按照最高检和公安部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警检协作效能,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结合自身实际,迅速行动,先后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8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已实现全市两级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
在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是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举措和工作载体。为高效推进此项工作,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将工作部署传达至各基层检察院,由检察长牵头“挂帅”,趁着“府检联动”东风,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支持,先后多次研究具体措施落实。
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先后就建立规范制度、完善工作机制、配备工作人员等情况进行交流探讨,充分运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个新的机制载体,推动信息共享、业务研判、联席会议、检警同堂培训等活动开展,积极创新完善适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强化对侦查活动监督等常态化、制度化、实效化工作机制,推动全市检察监督工作、刑事侦查工作取得实质性提升。
目前已挂牌成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处于正常运转中,派驻检察官按月轮流值班,及时督促公安机关对侦查活动违法的案件予以整改并反馈整改意见,监督公安机关规范办案流程,持续推动全市各地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落地见效。
查丹 全媒体记者 王肖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