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已有两人被罚!莫让烟火扰“清明”
来源:池州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2-03-29 10:21:27

随着清明节临近

祭祀扫墓活动也渐入高峰

每年都会发生

因祭祀不慎引发火灾事件

轻则伤人伤己

重则损毁万千亩林木

并给自己带来法律的处罚

近日

池州市公安局连续查处2起

因祭祀引发火灾案件

警示案例

01

3月5日11时,方某某在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河东村某林场祭祀时,明知禁火却仍然违规用火,结果造成该林场草甸等植被着火。经相关部门现场勘验,方某某违规用火造成该林场过火面积近一亩。为此,方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02

3月12日,查某某与家人在池州市贵池区殷汇镇沧埠村某山头烧纸钱、燃放烟花,导致烟花燃放时落入旁边的杂草,致山头杂草着火,后查某某等人自行将火扑灭。目前,查某某已被行政处罚。

清明祭祀千万条

安全防范第一条

如何“防患于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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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相关部门 池州市公安局 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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