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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一起“拉车门”式盗窃案由望江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5月8日,望江县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责令被告人陈某继续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8450元。
今年初,望江县公安局接到多名车主报案,称他们停放在小区、商场地下车库内的车辆有明显被他人翻找的痕迹,车窗、车门虽未受损,但车内存放的烟酒以及现金等贵重物品不翼而飞,疑似遭人盗窃。
望江县公安局随即立案侦查,经走访、调取地下停车场监控视频分析研判,发现年轻男子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我是去小区的地下车库或者商场地下停车场碰运气,到处拉车门,看看车门能不能拉开,有的车门和后备厢都没有锁,有的是车窗没关,我就钻进车里面偷东西了,整个过程也就几分钟。”犯罪嫌疑人陈某在讯问中如实供述道。
主诉检察官提醒广大车主,要加强防范意识,将车辆停放在有人看管或有监控覆盖的区域。尽量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离开时要及时关闭车窗锁好爱车,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