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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至,购物、聚会等节日消费高峰到来,为营造欢乐祥和、安全健康的节日消费环境,池州市消保委发布春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理性、健康消费。
当前,新冠病毒传播风险依然存在。消费者在外出购物、休闲时要加强在人员密集购物场所的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避开客流高峰期。
外出就餐时,消费者应查看餐馆是否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建议选择卫生条件好,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馆。
面对春节期间商家推出的一系列促销手段,消费者应保持理性,按需消费;货比三家,精挑细选;谨防虚假打折、明降暗涨等商家陷阱,更要警惕商家以次充好、赠品不“三包”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消费者还要警惕预付式消费,仔细了解商家的证照情况、经营规模、市场口碑和社会信誉,不要一次性充值较大金额,谨慎办卡。
过年过节,有些消费者会选择给家里的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购买时要注意识别,谨记“保健品不能代替药物治疗”,防范保健品夸大和虚假宣传。
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节日期间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应保留购物发票、支付转账记录等有效购物凭证。发生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或发现商家有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可拨打12345或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也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者请求消保委组织进行调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记者 许倩琪 通讯员 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