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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下午16时许,太和东高铁站一名男性旅客(姜某,48岁,太和县三塔镇人)下车后竟趁工作人员不备,跳下站台,想沿着高铁轨道走回家。
高铁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接到报警,迅速出警,三分钟之内控制住该男子,并将其带至安全区域,恰好此刻正有一趟高铁列车经过,及时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
民警在办案区询问过程中,发现该男子姜某并未意识到过错。他不以为然,觉得自己不过就是跑到轨道上想图个方便,顺道走回家,不必出站绕一圈,委实“太麻烦”,还带到办案区询问,这么个“小事”,“至于搞得这么复杂吗”。民警对其耐心讲解,他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铁路法相关条例,是属于“犯法”。
姜某听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讲解,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过错,老老实实接受了处罚。后来,公安机关念在他认错态度较好,未酿成严重事故,从轻予以行政处罚。
刘明登 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