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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安庆公安交警支队获悉,7月份,我市共查处酒驾497人(起),其中安庆市区超过130起。
为巩固深化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成效,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安庆公安交警部门结合夏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常态治理。
据了解,酒后挪车以及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在小区驾车等行为均属于酒驾,将受到相应处罚。
交警提醒,行为人存在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也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
全媒体记者 徐侃 通讯员 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