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中止变终止!千里马“梦碎”创业板 九年前就曾上市未果
来源:全球财富网 发布时间:2022-04-20 21:38:36

继国网智能之后,又有企业IPO从中止变更为终止。3月28日晚间,深交所官网显示,千里马机械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里马”)创业板IPO处于终止状态。需要指出的是,在IPO终止之前,由于“踩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千里马IPO已处于中止状态。另外,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这已并非千里马首次冲击A股资本市场,公司曾在2012年申报过IPO,不过最终撤单,这也是公司时隔多年后又一次IPO,但仍未能躲过终止的命运。

千里马创业板IPO黄了。

3月28日晚间,据深交所官网披露的消息显示,由于千里马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圳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招股书显示,千里马实际控制人为杨义华、刘佳琳夫妇,两人直接和间接控制72.64%股份,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工程机械销售及后市场服务商,依托新零售门店和“小马快修”平台,为用户提供整机销售、维修及配件、二手机置换、再制造、设备租赁、机手培训等覆盖工程机械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为制造商提供品牌运营、产品营销、风控管理、售后保障等综合服务。千里马表示,2018-2020年及2021年1-6月,公司向斗山中国采购的金额占各期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62.96%、56.49%、49.13%及51.26%,占比较高。

在此次IPO终止之前,千里马由于“踩雷”信永中和而处于中止状态。今年1月26日,深交所官网发布消息显示,由于千里马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决定中止其发行上市审核。而截至终止之前,千里马IPO尚未恢复审核。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千里马的IPO终止情况与国网智能颇为相似,由于国网智能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IPO也在今年1月中止。3月24日,上交所官网显示,国网智能撤单,公司科创板IPO也由中止变更为终止。

独立经济学家王赤坤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中介机构被立案,对于IPO企业而言已经不是实质性障碍,此前也有过类似情况,需要企业组织中介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和意见,提交复核申请后可恢复IPO。针对公司撤单是否与此前中止事项有关,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千里马方面进行采访,不过未有人接听。

从千里马此次IPO进程来看,公司招股书在2020年12月28日获得受理,之后在2021年1月25日进入已问询状态,2021年6月15日公司对外披露了一轮问询回复。不过,一轮问询回复之后,千里马IPO进展缓慢,直至今年1月中止之前未有实质性进展。

此次创业板IPO,千里马拟募资3.7亿元,分别投向千里马业务在线化与数字化升级项目、旋挖钻和大型挖掘机定制化再智造升级项目、千里马数字化租赁平台建设项目以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分别拟投入募资额1.25亿元、3000万元、3500万元、1.8亿元。

不过,伴随着公司IPO终止,千里马募资愿景也宣布破灭。

实际上,这已并非千里马首次冲击A股资本市场。

2012年,千里马曾向中国证监会提交IPO申请,后因公司实际控制人杨义华、刘佳琳及公司子公司北京建国者、石家庄建国者等与上海三一、三一重机发生代理权、买卖合同纠纷而撤回IPO申请。

具体来看,2012年6月,千里马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IPO申请材料,当年7月,公司收购广西华沃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华沃”)为控股子公司,广西华沃为临工品牌广西地区的代理商。

2012年8月,三一重机、上海三一以石家庄建国者等经营竞争关系品牌产品等为由要求终止代理合作关系,当月对石家庄建国者、北京建国者、迁安建国者、杨义华、刘佳琳提起诉讼,请求上述3家建国者清偿欠款,并要求杨义华、刘佳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至此,千里马与三一重机在北京、天津、河北地区中止合作。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发行人应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鉴于上述代理权、买卖合同纠纷所产生的重大诉讼风险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满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发行条件。因此,千里马于2013年1月申请撤回了IPO申报材料。

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科技产业投资分会副会长兼战略投资智库执行主任布娜新对北京商报记者表示,对于多次申报IPO的企业来说,公司可能有较强的上市需求,不排除公司后续会继续申报IPO。

千里马表示,国内工程机械行业终端市场竞争加剧,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1.52%、11%、10.03%及11.05%。

财务数据显示,2018-2020年以及2021年上半年,千里马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8.68亿元、29.27亿元、36.35亿元、18.44亿元;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5587.56

万元、4281.66万元、5735.55万元、2645.9万元;对应实现扣非后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5704万元、3651.4万元、6160.93万元、2523.58万元。

据千里马招股书,在申报IPO之前,公司均进行了分红操作。2018-2020年,千里马现金分红金额分别约为1092.86万元、2622.86万元、4152.86万元。

北京商报记者 马换换

标签: 资本市场 实际控制人 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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