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9日电 因拟收购股权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深交所3月28日向阿尔特下发关注函,要求对收购的合理性及必要性等作出说明。
3月27日,阿尔特披露的《关于签署合作协议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显示,公司与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青经开集团”)、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汽夏利”)签署合作协议,公司与西青经开集团拟分别收购天津博郡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博郡”)80.1%、19.9%的股权。
公告显示,公司多年来致力于汽车全流程研发,本次合作协议的签署是公司在业务板块拓展上向整车ODM的进一步尝试。对此,深交所要求说明公司尝试拓展整车ODM是否具备可行性,本次收购是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否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充分提示开展相关业务可能面临的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博郡近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关注函要求结合天津博郡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及资信情况、核心竞争力、主要财务数据、主要客户等,分析说明本次交易的商业合理性及必要性,相关决策是否合理审慎,以及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具体影响。
另外,公告显示,南京博郡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博郡”)和一汽夏利分别持有天津博郡80.1%、19.9%的股权,但南京博郡未参与签署本次合作协议书。
对此,要求说明南京博郡未参与本次合作协议书签署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次合作协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纠纷事项或潜在法律障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企业官网显示,阿尔特成立于2007年,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汽车产品策划、造型设计、整车/发动机/变速器/零部件工程设计、CAE分析、NVH优化、新能源汽车开发、电控技术开发、同步工程分析、模/夹具设计制造、展车制作、整车及部件试验评价与咨询等,覆盖汽车设计的整个过程。
据公告,天津博郡经营范围为:汽车及零部件、汽车装具、发动机、电驱动系统、电池包系统、储能系统、电子产品、内燃机配件制造、销售;汽车维修;橡胶制品、五金工具、化工产品(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日用百货、轮胎、电工器材批发兼零售;仓储服务;劳务服务;房屋租赁;机电设备租赁;汽车租赁;车用燃气气瓶安装(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许可后经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普通货运。
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信用中国网站信息显示,2022年3月3日,天津博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3月28日收盘,阿尔特报23.10元/股,涨幅达到6.06%。